福建福清市东张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级后扶示范区)-先锋村-清源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东张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级后扶示范区)-先锋村-清源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融发改审批[2023]886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招标人为 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东张镇;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6301816元,发包价5671634元,K值为1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对主干道沿街建筑38栋外立面进行改造;招标内容:包括外立面新增屋檐檐口、加造马头墙、商铺仿古店招雨棚改造、新增商业活化装饰、建筑外立面粉刷、防盗格栅美化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301816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