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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 数据编号: 496940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北京排水集团第三管网分公司沟泥车间防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北京排水集团第三管网分公司沟泥车间防渗改造工程(项目编号:BJPS-2023-JT-NCB-GW-0134-04)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院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对第三管网分公司沟泥车间出料口贮存位置约123平米进行防渗改造,同时增加挡水设施,并改造排水设施约10米。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定额工期: / 日历天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
  2.4 招标范围:土方开挖,浇筑混凝土排水沟、管道敷设、砌筑钢筋混凝土沉泥井、地基加固、地面防渗施工、土方回填,出料口改造,管线勾头等本工程包含的一切内容。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3.1.1资质条件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年,指2020年1月1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止。
  3.1.3业绩要求
  累计具有1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年,指2020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3.1.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是否允许投标人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允许。
  3.1.5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4.2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3 其他信誉要求
  4.3.1本次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截图,加盖公章】
  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次评审。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4.3.2本次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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