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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 数据编号: 49714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井陉绵河灌区2023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井陉绵河灌区2023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绵河灌区2023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招标核字【2023】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井陉绵河灌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井陉绵河灌区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亚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井陉绵河灌区2023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渠道清淤工程196.266KM,渠墙恢复工程10015.5m,明渠改暗渠工程922m,隧洞除险加固工程312m,渠道防渗工程2491m,排洪桥恢复2座,水闸更新改造5座,斗口维修54个。
2.3 建设地点:井陉县天长镇、南峪镇、秀林镇、微水镇等。
2.4 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 最高限价:4389.34万元。
2.6 质量标准:优良。
2.7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担任其它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个人参与项目查询”中查询无在建工程,附截图)。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6)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1)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 4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须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小微企业分包商,且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少于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不满足以上情形,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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