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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8 数据编号: 499883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海安市水利局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2]28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以上投资及海安市级配套,招标人为 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项目建设内容:综合整治通扬运河东姜黄河(K0+000)至如海运河段(K19+500)长19.50km、栟茶运河(K27+700)至如皋界段(K33+925)长6.23m,共整治河长25.73km。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1)河道疏浚工程:按照区域20年一遇治涝标准,对河道桩号 K2+100~K6+090、 K7+300~K12+564、K13+645~K19+500段河线及沿线支河护砌范围内河线进行疏浚,疏浚河道总长16.19km,其中主河道疏浚长15.11km,沿线支河疏浚长1.08km。疏浚土方量为12.32万m3(不含阶段系数)。
(2)、河道岸坡整治工程 :新建护岸39.27km,其中桩板式护岸35.24 km,生态景观组合桩护岸1.50km,木桩+生态袋护岸2.53 km。
(3)、河道沿线配套建筑物改造工程:对沿线35座现状涵洞进行接长,新建1座涵洞,对沿河19座高低水系控制涵闸闸首进行改造。
本次招标内容为针对海安境内通扬河段主体施工过程中和运行期水土流失问题,采取的河道护岸上部坡面和弃土场区绿植固坡措施,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木、乔木种植:中山杉、紫薇、海桐球;坡面草籽护坡:马尼拉约167350m2,白三叶约53250m2,排泥区、施工区马尼拉约14200m2。
本标段服务范围为:上述内容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施工。
本工程行政许可核对概算投资:470.00万元 。
2.3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本工程行政许可核准的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3.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2.4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不含养护期);计划于2024年02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3 年04月1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无;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5)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6)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 /
(9)其他要求:
①本次评标时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暂不作要求。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②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③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理期的不得参加投标。
④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⑤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⑦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1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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