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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9 数据编号: 50073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信阳南阳市第十三完全学校小型污水处理中心项目公告


南阳市第十三完全学校小型污水处理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第十三完全学校小型污水处理中心项目已由南阳市卧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龙发改社会服务〔2021〕4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11303-83-01-06144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第十三完全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E4113031303000181,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三完全学校小型污水处理中心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31303000181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南阳市第十三完全学校;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及人员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
3.3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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