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平台运维与保障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平台运维与保障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鸿鹏公招(服务)2023-045-3
项目名称:青海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平台运维与保障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元):526000.00
最高限价(元):包五:290000.00元;包六:236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青海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平台运维与保障项目(第三次)包五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2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站水样比对监测及运维检查(现场)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青海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平台运维与保障项目(第三次)包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2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站水样比对监测及运维检查(现场)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