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第一批、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河道及水库水毁修复项目(设计)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房山区第一批、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河道及水库水毁修复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比选人为北京市房山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房山区第一批、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河道及水库水毁修复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3)比选范围及内容:完成房山区第一批、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河道及水库水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工作。
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5)资金来源:国债+政府资金
6)设计费最高限价:4129000元
2、资格条件
2.1参选人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 3 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参选人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3业绩要求:参选人近 5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须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2.4 信誉要求:
①参选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参选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参选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