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已由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港审核字〔2023〕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临港兴化管廊设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临港兴化管廊设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施工
(2)建设地点: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内容:共12根污水管道,其中5根DN100管道、1根DN150管道、5根DN200管道、1根DN300管道,总长约26700米。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90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标段划分:无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在投标单位(2023年07月-2023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