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区属水厂接收完善工程一期-户外水表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房山区区属水厂接收完善工程一期-户外水表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房山区区属水厂接收完善工程一期-户外水表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 已由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良泉水业有限公司 以 项目情况说明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良泉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千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城区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窦店水厂及阎村水厂管线勾头,良乡水厂DN1200管线、长阳四水联调DN600管线、良乡水厂DN1000管线、长阳三水厂至窦店DN400管线更换排气阀、阀门管件等;
2、长阳地区总表小区、窦店地区、阎村非居民水表等地区的非居民水表加装、更换、改移等 合同估算价 125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1、窦店水厂及阎村水厂管线勾头,良乡水厂DN1200管线、长阳四水联调DN600管线、良乡水厂DN1000管线、长阳三水厂至窦店DN400管线更换排气阀、阀门管件,新建DN400管线、改造DN200、DN300、DN500泄水管线等配套全部施工内容;
2、长阳地区总表小区、窦店地区、阎村非居民水表等地区的非居民水表加装、更换、改移,新建DN40、DN100、DN200管线等配套全部施工内容。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