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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3 数据编号: 502104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献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治理范围分两段,上段献县枢纽至东付庄、下段西张定至献县河间界,治理总长16.33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子牙新河左、右堤加高加固36.75km、堤防薄弱段处理南小堤加高加固26.5km、南小堤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6座;跨深槽生产桥拆除重建4座;滩地排涝沟桥涵梁改建10座;滩地高村台清理;左右堤及南小堤堤顶路面硬化75.02km等;2.1.2建设地点:献县境内;2.1.3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直至工程保修期满;2.1.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含征迁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②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③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④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至少6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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