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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3 数据编号: 502155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电能监控智能分析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电能监控智能分析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电能监控智能分析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83000202402000003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号: ZFCG-SG-2024-0006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电能监控智能分析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随竞争性磋商公告公示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指标要求,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能力;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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