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23 数据编号: 5022695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浙江嘉兴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补充文件01


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补充文件
 
           补01号
一、本工程招标标准预算价修改为:4422.0999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7%,4127.8129万元,风险警戒值修改为:3707.4029万元,风险控制价修改为:3707.4029万元。
二、本工程暂列金为:200万元(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风险警戒值、风险控制价计算过程中暂列金不作下浮。
三、招标文件,前附表10.7,4投标人的职责,4.1投标人主要有但不限于如下的职责中
(6)修改为:“自动化系统必须与厂内原有自控系统实现无缝接入,构成统一的自动化系统。同时包括生物池、气浮池、配电间、风机、滤布滤池等本项目新增设备的一切运行维护性的自动操作过程,具备状态监测、报警、自动切换等功能,详见自控系统要求。”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2、设备费部分(含安装)
(5)中扣留的保修金以设备费部分(含安装)的结算审定价为基数。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
备注: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海人社[2022]34号······“按照建安工程费部分除于计划工期所得金额15%的比例拨付,付工程款时扣除已付农民工工资款。······。”
六、设备技术要求、补充后的图纸、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和主要材料要求及品牌选择范围由投标人登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
七、设备费部分(含安装)的内容为清单中设备安装和改造工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