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什邡市恒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19-2023年度什邡市乡村振兴项目—什邡市湔氏镇永安村、瓦店村、桐林村、双流村、龙居寺村、龙泉村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项目一期水利工程的招标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9-2023年度什邡市乡村振兴项目--什邡市湔氏镇永安村、瓦店村、桐林村、双流村、龙居寺村、龙泉村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19-2023年度什邡市乡村振兴项目--什邡市湔氏镇永安村、瓦店村、桐林村、双流村、龙居寺村、龙泉村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什发科投资〔2019〕321号、什发科产业〔2022〕167号、什农业函〔2023〕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什邡市恒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2019-2023年什邡市乡村振兴专项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什邡市恒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2本招标项目由 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什发科法规〔202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什邡市湔氏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面积约785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田梳理整治、农田灌溉排水、用电设施建设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
2.3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4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 招标控制价: 4974803.10元。
2.7 合同发包价: 合同发包价等于招标控制价: 合同发包价等于招标控制价下浮7%,即4626566.88元。
2.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