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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4 数据编号: 502990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时间
2.1.服务概况: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均正常参加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约为 129人(34岁及以下28人,35至44岁63人,45岁至退休39人(其中含退休员工11人)),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来源按照《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渝国资【2017】603号)文件精神执行。补充医保保障范围按照《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考核分配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渝国资【2023】39号)文件精神执行。
2.2.服务内容:
(1)保险保障服务: 以下保险保障服务内容均无保险理赔等待期。(报销型保险产品)
1.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经医院确诊初患125种重大疾病(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限额:在职员工15万元,退休员工10万元。
2.轻度疾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经医院确诊初患50种轻度疾病(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赔付轻度疾病保险金限额:在职员工4.5万元,退休员工3万元。
3.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故,赔付保险金限额10万元。
4.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残疾(含烧烫伤责任),按残疾比例(10%—100%)赔付残疾保险金。
5.意外医疗:因意外事故到医院就医(门诊或住院),保险公司在合理费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照100%比例报销,最高不超过1万元。
6.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无免赔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所发生的符合重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0%比例赔付,可多次分别赔付。(含特病门诊责任),最高不超过2万元。
7.住院津贴:
(1)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自被保险人住院第一天起给予每天150元报销,全年报销天数不超过180天。
(2)长期保险医疗委托管理服务:比选人补充医保总额扣除保险保障费用后的余额为长期保险医疗委托管理资金,该资金将委托给中标人建立统一账户管理,按比选人相关规定支付,并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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