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市小型水利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木市小型水利工程设计已由神木市发展改革和审批局以神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10次)2023年10月24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神木市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神木市 ;
2.2 工程规模: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 神木市 33 处小型水利工程设计。设一个合同标段。本次勘察设计经财政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50万元;
2.3 项目投资总额:15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500000元);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神木市小型水利工程设计;标段编号:E6108213536nscww9au7001;标段类型: 设计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神木市小型水利工程设计: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 神木市 33 处小型水利工程设计。设一个合同标段。本次勘察设计经财政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50万元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神木市小型水利工程设计: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无】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
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和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神木市小型水利工程设计: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