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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5 数据编号: 503503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海宁市长安镇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阶段)—临时道路及雨水主管工程公告


海宁市长安镇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阶段)—临时道路及雨水主管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阶段)—临时道路及雨水主管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镇东陈新村点十期,包含临时道路路基及场地基础,道路宽度5米及7米对应路基宽度6米及8米,道路总长约1532米,场地基础尺寸11*5米。雨水收集后向东排入河道,主要管径采用DN400-DN800钢筋砼承插管,总长约1215米,雨水支管采用DN225 PVC-U无压埋地管,总长约80米,φ700-φ1000砖砌雨水检查井约60座,φ1000-φ1250砖砌沉泥井约6座。
2.3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海宁市长安镇东陈新村点十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阶段)—临时道路及雨水主管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 2024 年1月29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月 25 日至2024年2月4日 10 时30分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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