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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5 数据编号: 50365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曹妃甸文丰氢氧化铝及特钢片区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曹妃甸文丰氢氧化铝及特钢片区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文丰氢氧化铝及特钢片区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文丰氢氧化铝及特钢片区燃气特许经营项目2.1.2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2.1.3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主气源引自中石油唐山LNG外输管线2#阀室,沿迁曹公路至新建的十里海分输站,终点分别为1#调压站、2#调压站、3#调压站。
2.1.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曹妃甸文丰氢氧化铝及特钢片区燃气用户提供生产生活用气,年供应量拟为10.00亿m3。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2.1.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6060.00万元(项目投资估算最终以项目核准的金额为准)。
2.1.6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10年(包括建设期1年)。
2.1.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被授权的特许经营者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为直接向曹妃甸文丰氢氧化铝及特钢片区区域内用气户出售天然气取得的收入等,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并获取一定投资回报。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曹妃甸文丰氢氧化铝及特钢片区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范围为:在特许经营期内,为曹妃甸文丰氢氧化铝及特钢片区区域内燃气用户提供供气服务,供气范围为该区域规划范围内天然气用户,具体为:十里海中二路以东、新城大道以南、十里海中一路以西、庙中北路以北区域;以及庙南路以南、十里海中一路以西、十里海西路以北、十里海中路以东区域;十里海西路以南、十里海中一路以西、宏远南路以北、赤曹公路(原青林公路)以东范围内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地块儿。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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