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区青峰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公告
永川区青峰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青峰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3﹞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青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倒碑、刺坎院、尹家坝、 断桥沟、产纸沟5座提灌站,总装机容量232.5kw;配套蓄水池5座,总容积1700m³;配套输配水管道总长17.319km;建设管道镇墩178个;输水管道配套分水口15处,排泥阀26个,排气阀20个,主管道末端设置控制阀及阀门井各15个。灌区用水量测、用水管理及信息化系统1套:包含渠道水位流量设施4套;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7套(其中新建泵站含蓄水池水位流量监测设备);视频监控系统7套;田间智能控制量水设施30套,灌区接入上游水库中型灌区灌溉智慧云平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320.4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19.7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图示的水源工程、渠首工程、渠道工程、灌区信息化在泵站、高位水池、分水口等节点设置自动化监测设施等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技术交底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1-30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2-01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