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01-25湖南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综合治理项目-城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东兴大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湖南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综合治理项目-城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东兴大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3〕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雨污管网12.166km。项目总投资为4281.8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综合治理项目-城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东兴大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1.2.2 建设地点:平江县中心城区(书院路童家岭片区,体育路及周边片区,三合片区 3 个片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为湖南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综合治理项目-城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东兴大道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主要对平江县城内3个片区进行雨污水管网提质改造、道路破除与恢复等工程,配套雨、污水管网12.166km,其中雨水管道2.893km,污水管道9.273km。本次招标金额约为人民币2619.22万元。
1.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1.3 工期要求:425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工程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 号令)规定。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