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经济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经济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 已由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以 新经开备[2023]1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新耀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经济开发区热力管网工程(EPC)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新沂经济开发区徐州阳光新凤鸣热电有限公司至食品产业园及水性超纤产业园。
2.1.2 建设规模:自新风鸣热电东侧围墙外1米接出一根DN500低压蒸汽管线,操作参数0.6-1.4MPa.温度为160-260℃。往东架空跨越新戴运河后折向往南至食品产业园与水性超纤。路线总长5.1km。
2.1.3 合同估算价:约3075万元;
2.1.4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计划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 8 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2.1.5 其他: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的信息 为准)。
3.9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本条只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求)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09765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