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卢龙县第二水厂备用水源工程三标段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龙县第二水厂备用水源工程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项字【2023】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法人为卢龙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卢龙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建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卢龙县青龙河左岸,大横河村南。
2.2建设规模:卢龙县第二水厂备用水源工程三标段,工程地点位于卢龙县大横河村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口井6座、集水廊道6条共360m、敷设DN800钢管道503m;新建配电室2座及附属构筑物等。
2.3计划工期:18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8月25日。
2.2 招标范围: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C类);②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近6个月社保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社保缴纳情况截图或照片);
3.1.5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卢龙县水务局,白文杰 0335-76197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建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郝爱华 0335-5680069。行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卢龙县水务局,0335-783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