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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6 数据编号: 504173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四公司-岳阳西环线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钢筋-采购方案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岳阳西环线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
钢筋-采购方案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岳阳西环线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钢筋-采购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cc-jz-cg20240124-052)。招标人为中化四建市政工程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fcc-jz-cg20240124-052/01
标段(包)名称:市政工程公司-岳阳西环线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四公司-岳阳西环线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钢筋-采购方案-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钢筋一批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供货
2.3交货地点:岳阳西环线片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项目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本产品执行gb/t1499.1-2017、gb/t1499.1-2018标准,并应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螺纹钢定长9/12米。
2.5其他:
1计价方式:本次报价的产品结算单价为可变价,结算单价=基准价+综合费用。
1.1基准价:指以买方收货当日“我的钢铁网” (www.mysteel.com)岳阳市场建筑钢材同型号所有品牌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当遇节假日没有网价时,仅以休市前最后一天报价作为休市期间交货的结算价。投标单位统一以4400作为基准价。
1.2综合费:指卖方把钢材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除基准价所发生的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资金成本、财务费用、利润等),综合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甲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3螺纹钢按检尺数条理论重量计取,盘螺、线材按过磅重量(卖方提供磅单)。若买方复磅与卖方的过磅单中体现的重量存在差异,磅差在±3‰以内(含±3‰),则以卖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3‰,买方应通知卖方复磅,买方未通知卖方复磅则视为买方认可卖方的重量。经双方最终核实如磅差在±3‰以内(含±3‰)的属于合理范围,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若经双方最终核实如磅差超过±3‰,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将超出±3‰部分的重量从结算中扣出,按实际重量结算。 2结算条件:按月结算。
3付款条件:卖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双方确认数量无误后,当月支付所到货款的100%。
4支付方式: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
5开票要求: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支付材料价款前,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不支付该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注册供应商;中标人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近年完成同类标的物供货业绩(加盖企业公章)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投标金额的50%;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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