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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6 数据编号: 504440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曲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曲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2】122号、曲行审招核字【202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曲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曲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曲阳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嘉禾镇(东旺乡)等6个乡镇18个行政村4563户常住农户生活排水进行污水治理。每户安装处理水量0.2m3/d污水处理设备1套(含聚丙烯材质有效容积1.5m3化粪池1座,1.5m3聚丙烯材质一体化多介质生物净化槽1套),共计4563套,同时配套建设化粪池基坑、净化槽基坑和连接管道等附属设施。
2.1.3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的6个乡镇18个村,具体分布为:1.嘉禾镇(东旺乡):仝东旺村、岗上村、尚东旺村(共3个);2.灵山镇:崔古庄村、岗北村、南镇南村(共3个);3.党城乡:湾子村、寨地村、槐树埝村(共3个);4.孝墓镇:郭家店村、段砂侯村、孙砂侯村(共3个);5.下河镇:米家岗村、李家马村、任家岸村(共3个);6.产德镇:北次曹村、彭家庄村、李家庄村(共3个)。
2.1.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2.1.5计划工期:410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施工工期395天)。
2.1.6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2)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级);(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需符合要求)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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