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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9 数据编号: 504722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代建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代建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2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C-2024-001
项目名称:仙林污水收集系统(栖霞山西片区)管网建设工程代建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98万元
最高限价: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中代建管理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不限于代表业主进行建设实施的项目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审计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文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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