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热电厂4×670吨每小时锅炉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告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
热电厂4×670吨每小时锅炉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601060180119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热电厂4×670吨每小时锅炉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已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工信备[2023]E1300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腾龙路84号。
2.2建设规模: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热电厂4×670吨每小时锅炉,单台装机容量200兆瓦(包含但不限于此),结合当前已改造电厂的相关经验,拟采用尿素催化水解法技术方案,改造内容为:①新建一套尿素储存及制备系统;②新建一套尿素溶液存储及水解系统;③新建四套供氨管道及附属阀门(全程需加设伴热管);④#1-#4锅炉SCR区域喷氨格栅板更换及增加烟气换热器。
2.3工期要求:
2.3.1合同签订后2.5个月具备锅炉对接条件,锅炉对接工期35天/台,实际切炉条件由业主确定,总工期不超过合同签订后9.5个月(因锅炉不具备切换条件耽误时间不计在内),2024年10月31日前尿素制氨系统调试完成,具备投运条件。
2.3.2主要工期控制点(若因招标时间有变,以下时间相应顺延):
(1)设计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 12月15日
(2)现场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 2月20日
(3)工程中间交接日期:2024年 9月 30日
(4)装置投料试车日期:2024年 10月 31日
(5)委托第三方验收项目:2024年 11月 15日
2.4招标范围: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热电厂4×670吨每小时锅炉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界区范围内为了实现整个项目正常生产及安全稳定运行和维护的需要所必需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不含项目业主自行负责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至工程中交全部工作及工程中交后至工程竣工过程中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以及工程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 “第五章招标范围和要求”。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5.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