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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30 数据编号: 505453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安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招标公告


安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n\t\t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n\t\t 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n\t\t 以安审批投资(2022)74号\n\t\t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n\t\t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配套资金\n\t\t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n\t\t 招标人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n\t \t。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个行政村内的De400HDPE双壁波纹管(主管网)50407延米、De300HDPE双壁波纹管(支管网)105263延米、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331套、塑料检查井2770套、提升泵站42套;行政村外De500HDPE上壁波纹管(主管网)29210延米、提升泵站28套;村内外路面拆除与恢复73952平方米,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及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
2.2招标范围: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及预算编制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n2.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n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n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n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n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n6.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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