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会宁县小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会宁县小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 SL24007
一、招标条件: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会宁县小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会宁县水务局以会水发[2023]5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招标人为会宁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蓝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会宁县小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二)立项批复:会水发[2023]521号
(三)建设规模: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25.00km2,其中新修梯田200.00hm2配套田间道路12km,营造乔木林157hm2,营造灌木林150hm2,封禁治理1993h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五)建设地点:会宁县平头川镇双头村、万曲村。
(六)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金。
(七)工 期:总工期275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共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可自行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