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市供排水一体化黄河流域(伊洛河沿岸)污水处理厂及排污口出水水质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和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供排水一体化黄河流域(伊洛河沿岸)污水处理厂及排污口出水水质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和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巩义市国源水务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供排水一体化黄河流域(伊洛河沿岸)污水处理厂及排污口出水水质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和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2.2 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24】001号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
2.4 建设规模: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6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为巩义市供排水一体化黄河流域(伊洛河沿岸)污水处理厂及排污口出水水质提升工程编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和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配合服务。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成果文件。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通过评审和主管部门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2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