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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30 数据编号: 505841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南衡阳市生态环境监察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配套工程项目代建单位

1、招标条件
衡阳市生态环境监察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配套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23]84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下达的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改造)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2代建项目名称:衡阳市生态环境监察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配套工程项目代建单位
2.3代建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区光辉北路(三江路18号)
2.4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类型、主要技术指标、总投资额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化工程(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暖通工程、实验室建设工程、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工程、应急发电机组、园林基本工程(含大门围墙、门禁系统、消防通道、给排水系统)、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档案室设备等,涉及总建筑面积1.48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9279 平方米(业务用房5289 平方米,实验室 3990 平方米),地下面积 5601 平方米。
2.5代建范围:全过程代建,按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执行。具体代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和造价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含造价咨询)、货物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2、负责项目的规划、施工等报建手续办理和与项目建设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衔接,对发改、财政、建设等主管单位及周边关系的协调,办理预算、结算、房屋产权、配合财评中心对项目结算进行审核、项目产权证办理、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3、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事项。(全过程代建/阶段性代建)
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508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38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455 万元,预备费 242 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本项目代建服务费上限值为103.40万元(按优惠率报价,由于本项目暂无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上述上限值为估算值。最终代建服务费以该项目代建范围内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取费基数,结合中标单位的中标优惠幅度按照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费取费上限值的通知》(衡财审[2021]676号)结算。优惠幅度=1-中标金额/本项目代建管理费上限值*100%)。
2.7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国家标准》(相应法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8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18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本项目的代建服务费不因代建服务周期调整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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