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黄山区环太平湖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太平湖镇村落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黄山市黄山区环太平湖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太平湖镇村落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HCG2024T005
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环太平湖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太平湖镇村落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297.728846万元
采购需求: 新建柳家梁组DN315HDPE双壁波纹管514米,DN110UPVC管625米,路面破除及恢复1653?O,王家组新建DN315HDPE双壁波纹管1291米,DN110UPVC管1600米,路面破除及恢复3954?O,6t/d和4t/d各一座,单户和两户分散式污水处理器各2座,和平桥头组新建DN315HDPE双壁波纹管530米,DN110UPVC管225米,DN200PE实壁管16米,DN63PE实壁管116米,路面破除及恢复369?O,图纸资料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