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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30 数据编号: 50593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宣城市水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的批复,宣水工管〔2023〕103号
1.4
招标人:广德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国债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GDS-GC-GK-2024515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DS-GC-GK-2024515001
2.5 建设地点:广德市境内
2.6 项目估算价:61000000.00元
2.7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8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及报审,施工总工期45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次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 21.73km。
1、卢村水库上游段,起点为卢村乡桃山村,终点至汇入卢村水库,河道长度 16.0km。
2、邱村下游段,位于老郎川河广德市境内末端,范围为空山桥至广德郎溪界,河道长度 5.73km。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兼顾改善农村水环境。通过对现有对束窄段实施切滩、对淤积严重河段进行疏浚、对迎流顶冲岸段进行护岸护坡、对河床宣城市老郎川河(广德段)治理工程冲刷严重段新建防冲底坎、对现状损毁堰坝进行加固、对阻水建筑物进行改造、对防汛交通不畅河段新建防汛道路等工程措施,进一步提高河道沿线乡镇的总体防洪能力,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切实的防洪安全保障。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总承包各阶段工作深度和工作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方面:编制施工图设计,并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界定的工程规模、功能、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从施工图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期间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进行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期水保措施工程、施工期环保措施工程等)、协助发包人开展的各项验收、工程交付等。
具体细化为:
(1)施工图阶段的设计。
(2)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前期相关审查、审批等施工期各项准备。
(3)采购及安装。批复初设中的工程建筑材料、批复初设概算中的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和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
(4)工程施工。批复初设概算中的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观测设施、标准化配套设施建设等。
(5)办理工程保险。
(6)生产准备。
(7)联合试运行(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等)。
(8)工程验收(包括协助组织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
(9)工程移交及档案整编移交。
(10)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11)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建设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
(1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接受发包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等工作。
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征地拆迁、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水保监测、环保监测。
2.9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0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以具有相应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业绩:
(1)具有 1 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2)具有1 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说明:
1、类似项目:指在单项合同内容中满足以下指标的项目:工程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或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河道工程。
2、设计项目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如资料①②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可补充提供合同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中的证明材料所证明的评审因素不一致时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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