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市河道管理处关于太仓市十八港南枢纽周期性维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太仓市十八港南枢纽周期性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会员端网上业务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ZJ2024-TC-G-0101
2、项目名称:太仓市十八港南枢纽周期性维修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太仓市十八港南枢纽周期性维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6、合同期限:每台机组维修时长不超过45天,且在2024年6月1日前完成所有机组的维修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