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年同江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片区二补充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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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同江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片区二补充施工
2.2建设地点:同江市。
2.3建设规模:
(1)灌溉排水工程:1)建筑物工程:新建涵洞17座,其中1×1m方涵,涵长6m(挡墙5.6m)1座、1×1m方涵,涵长8m(挡墙5.6m)3座、1.5×1.5m方涵,涵长8m(挡墙5.9m)9座、1.5×1.5m方涵,涵长8m(挡墙7.9m)1座、2×2m方涵,涵长8m(挡墙8m)3座。
(2)田间道路工程:规划修建生产路(砂石路)1条,总长3.330km,其中补充生产路1(路面宽3m)长3.330km。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总工期228天。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2463963.9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