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川公司消除A4线沙田路段管网隐患项目公告
万川公司消除A4线沙田路段管网隐患投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万川公司消除A4线沙田路段管网隐患,比选人为重庆市万州区万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地址:重庆市万州A4线沙田路98-108号管网。
2.2 项目概况:A4线沙田路98-108号管网出现泄露,导致污水外溢,并出现安全隐患,为避免后续长时间泄漏可能引发的环保隐患,现需对该段管网进行改造维修,排除隐患。
2.3 工期:5日历天。
2.4比选范围:A4线沙田路98-108号管网出现泄露,导致污水外溢,并出现安全隐患,为避免后续长时间泄漏可能引发的环保隐患,现需对该段管网进行改造维修,排除隐患,具体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应承诺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开具符合比选人报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及A,B,C证”)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