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2023〕179号、豫发改审批〔2023〕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73。
2.3 项目建设规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岗办事处前吕村、庙后村、张堂村,占地面积131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9.68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48.13亿元。按照“一次征地、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统筹推进”原则,航空港校区建设项目分三期进行,一期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07万平方米(含5000学生入驻生活配套及满足人防配建面积要求),估算总投资14.66亿元。一期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包括教学实验用房、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后勤附属用房,同时配建校园基础设施和室外运动场地。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包括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测量、物探、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对设计、施工等单位提供配合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过程跟踪服务;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保期内质量鉴定等的相关服务工作。
2.5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后续技术服务配合(设计、图审、施工、各阶段验收等涉及到勘察单位的所有事务)。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及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保证勘察结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