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水库资产转让及提级改造项目(曲河水库)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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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601g2401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鸡东县国润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鸡东县水务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水库资产转让及提级改造项目(曲河水库)工程
2.2招标控制价:10,026,826.19元
2.3建设规模:建设包括挡水工程、引水工程、交通工程、临时工程等水利工程
2.4计划工期:30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03 月 0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2 月 31 日(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根据各期项目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分期整个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5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曲河水库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含质保期)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项目经理1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企业近半年内(2023年8月—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拟投入项目专职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应证企相符且期限有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