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鹿县区外河道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区外河道修复工程项目施工已由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行审建审字【2023】71号文件核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鹿县河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鹿县河道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HJZJK2024-042.1.2工程名称:涿鹿县区外河道修复工程项目施工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对灵山河及其支流东灵山河、岔道河3条河道范围内的水毁护岸进行修复。灵山河水毁段采用浆砌石护岸长度0.958公里;东灵山河水毁段采用浆砌石护岸长度1.751公里;岔道河:
(1)对沿线河段因冲刷造成的出露的护脚进行回填,长度11.3公里;
(2)岔道河部分河段清淤疏浚,恢复原过流断面,长度11.3公里;
(3)局部护坡水毁段进行原断面恢复,同时对于抗冲能力较弱段适当加深护脚,增设格宾石笼水平防护长度1.279公里;
(4)过路段及纵坡变化较大位置处在河底增设石笼护底长度0.11公里;
(5)七一灌区输水管道(河道范围内段)进行恢复,长度共计恢复0.5公里。
2.1.4建设地点:涿鹿县灵山河及其支流东灵山河、岔道河3条河道范围内。
2.1.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完工。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