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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31 数据编号: 5065344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湖北长阳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头道河水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阳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头道河水库)建设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3]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阳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头道河水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2.建设规模:新建长阳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头道河水库)建设工程:新建97万立方米头道河水库(含大坝)一座,20000吨/天净水厂一座,输配水管道83千米,智慧水务设施等。
3.招标范围: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水库工程达到招标设计深度),提交初步设计报告;且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审批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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