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乐县地下管线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乐县地下管线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乐县地下管线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4-01-73;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7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雨污水管网数字化监管平台及管道水质实时监测平台;2、雨污水地下管网普查;3、地下管道水质实时监测集成;4、网络安全设备及安全管理。
4.1、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4.2、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4、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4.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4.6、核心产品:图树管理、地图浏览、空间分析。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 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一年须提供完善的财务制度证明)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