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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梅溪河下游等七个排水防涝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梅溪河下游等七个排水防涝工程EPC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审批〔2023〕84号、宛发改审批〔2023〕88号、宛发改审批〔2023〕90号、宛发改审批〔2023〕92号、宛发改审批〔2023〕93号、宛发改审批〔2023〕94号、宛发改审批〔2023〕9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梅溪河下游等七个排水防涝工程EPC项目 2.2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105 2.3 工程地点:南阳市白河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白河南片区伏牛路、白河大道、长江大道、泰山路;南阳市温凉河下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温凉河下游建设路、明山路、新华路、申伯大道;南阳市汉城河上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汉城河上游工农路、张衡大道、人民路、汉冶路、光武大道;南阳市梅溪河下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梅溪河下游人民路、文化路、建设路、工业路、中州大道;南阳市三里河下游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三里河下游工业路、中州大道、七一路;南阳市梅三河流域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梅三河流域车站路、武侯路、卧龙路、馆前路;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位于南阳市北京大道沿线北京大道、麒麟路、中州西路、卧龙路。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新建雨水管网及沥青路面恢复等,项目总投资33252万元。 2.5 招标范围: 2.5.1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施工招标范围: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新建雨水管网及沥青路面恢复等及质量缺陷责任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项目。 2.5.2 二标段(监理): 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质量要求: 2.6.1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2二标段(监理): 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 3.1.1、3.1.2 要求。 3.1.3 资格要求 a.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b.施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上述 a、b 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1.4 人员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b.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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