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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4 数据编号: 511225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贵州晴隆县花贡镇竹塘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晴隆县花贡镇竹塘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已由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 (批准单位)以 黔西南州水务局关于晴隆县花贡镇竹塘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州水务函【2023】101号) (批准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晴隆腾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预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晴隆县花贡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防洪治理,兼顾改善河道生态,提高人居环境。同意采用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3.1公里。工程设计洪水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工程等级为Ⅴ等,堤防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
2.3总投资额:1535.14万元(建安投资1143.41万元);
2.4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6本工程 不采取 (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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