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白石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龙县白石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已由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 (批准单位)以 黔西南州水务局关于安龙县白石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州水务函〔2023〕85号) (批准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黔西南州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安龙县;
2.2建设规模:①渠首工程:新建取水口1座;新建提水泵站及配套输变电工程1处。②骨干输配水工程:续建配套建设输水干管1条共计17.656km,改造渠道0.095k公里。③骨干渠(管)系建筑物工程:新建高寨引水隧洞525m,新建泄水(分水)阀井24座、排气阀井23座、检修控制闸阀井2座。④用水量测及信息化工程:安装用水量测设施20处,超声波流量计监测站20处、建设闸阀远程自动控制系统20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7处。
2.3总投资额:3660.00万元(建安投资2984.05万元);
2.4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6本工程 不采取 (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 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