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晴隆县大桥河一、二、三级电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大桥河
一、
二、三级电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 已由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 以州水务局关于晴隆县大桥河
一、
二、三级电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州水务函〔2023〕9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详见批复文件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晴隆县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晴隆县大桥河;
2.2 建设内容:该河段主河长 16.14km,治理河道总长 1.75km,河道清淤疏浚长度为1.35km,新建河堤长度0.65km,新建河道堤岸护脚 0.35km。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5 投资估算:总投资 518.67 万元;
2.6 施工工期: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公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