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蓝田县水务局(本级)蓝田县九间房镇峪口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蓝田县九间房镇峪口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m-zc-24702
项目名称:蓝田县九间房镇峪口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3,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蓝田县九间房镇峪口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九间房镇峪口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7)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截图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