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新民居污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新民居污水工程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2】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新民居污水工程;工程地点:晋州市小樵镇常营村;建设性质:新建;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建设内容:污水处理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合同估算价:5548081.6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示:
(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