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市新建中型灌区九洲灌区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高安市新建中型灌区九洲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新建中型灌区九洲灌区工程勘察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与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高安市新建中型灌区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灌区规模论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安市新建中型灌区九州灌区工程勘察设计,灌区建设范围涉及大城镇、祥符镇、汪家圩乡、石脑镇、瑞州街道办等区域。设计灌溉面积约12.6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山塘、陂坝、渠道、信息化工程的新建及改建等,工程总投资约37950万元,估算建安投资约30360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灌区规模论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金额:本次采用费率招标,招标控制费率为2.57%,取费基数为结算审计后的建安工程投资。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