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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6 数据编号: 511661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占用湿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及湿地占补平衡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占用湿地不可避让
论证报告及湿地占补平衡方案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S2023-1206
项目名称: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占用湿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及湿地占补平衡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360000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全线长约69km,其中,利用改造段约18.7km,两侧拼宽段约50.3km,全段共设置拼宽特大桥2263.5米/2座,大桥2661米/10座,中小桥1265米/37座,通道43道,涵洞46道,天桥13座,分离立交14座,全线设置海兴(原位改造)、黄骅北(原位改造)、吕桥(原位改造)、石黄枢纽(原位改造)、南大港(原位利用)互通式立交 5 处;海兴(原位利用)和渤海新区(原位利用)服务区2 处、吕桥停车区(原位利用)1 处,黄骅(原位改造)、海兴(原位改造)养护工区 2 处;新建海兴收费站、黄骅北管理分中心 1 处(兼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
项目基本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完成项目涉及市县的占用湿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及湿地占补平衡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最终通过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查。
完成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编制完成项目涉及市县的占用湿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及湿地占补平衡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最终通过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查。(45日历天)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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