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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6 数据编号: 511695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公告


重庆市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4]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安街道龙坪社区、灯盏村、沙谷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括石柱县岩嵌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位于石柱县万安街道,治理河道为岩嵌沟,工程河段位于岩嵌沟中游河段,治理河段上游起于万安街道沙谷村,下游止于万安街道龙坪村,治理范围中心线总长为2416.22m,左右岸堤线总长4833.14m,其中岸坡整治长度1772.18(左岸763.75m、右岸1008.43m),维持现状段3083.83m,堤型主要采用“仰斜式挡墙”型式;新建下河梯步10座;新建穿堤箱涵3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260.1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2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http://ggzyjyjgj.cq.gov.cn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http://ggzyjyjgj.cq.gov.cn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督 网( http://ggzyjyjgj.cq.gov.cn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https://www.cqggzy.com/shizhuweb/)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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