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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6 数据编号: 5122228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广宗县西沙河及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广宗县西沙河及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西沙河及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二次)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资[2023]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水利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宗县西沙河及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2.1.2招标编号:HBYH2024-03
(2)
2.1.3建设地点:广宗县葫芦乡、北塘疃镇、核桃园镇、件只乡冯家寨镇等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水渠清淤56万m3,水塘清淤15万m3,水渠连接管12km新建扬水站70座,扬水站与机井连接管100km,新建闸函及涵洞95座,以及生态浮岛、水渠岸边修整等配套工程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1.6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2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同时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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