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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8 数据编号: 513498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省·广安市·市本级公开招标施工广安区西溪河协兴镇太平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2-06 15:04:25
存证哈希值:
D8F8203B960F77D87B1D069911964E487E88B0886C91BC4CD83FAFD962397166
区块高度:
282199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区西溪河协兴镇太平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西溪河协兴镇太平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区水函〔2023〕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协兴水务技术推广站,建设资金来自水利领域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广安区协兴水务技术推广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水函〔2023〕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t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佳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2.1.2 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 。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修建堤防、河道清淤疏浚等方式综合治理河长5.5km,建设起点为协兴镇先锋村,终点为协兴镇四新村,堤防建设长度1.7234km,其中左岸段堤防788.37m,上起太平桥,下至王家河拦水堰,右岸段堤防935.03m,上起太平桥,下至万春桥道路。其中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 
2.1.4 计划工期:270天。
2.1.5 招标范围: 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2.2.2 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 。
2.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修建堤防、河道清淤疏浚等方式综合治理河长5.5km,建设起点为协兴镇先锋村,终点为协兴镇四新村,堤防建设长度1.7234km,其中左岸段堤防788.37m,上起太平桥,下至王家河拦水堰,右岸段堤防935.03m,上起太平桥,下至万春桥道路。其中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具体以工程图纸及清单为准)  
2.2.4 计划工期:270天。
2.2.5 招标范围: 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内的施工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t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5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类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附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2 月7日00时00分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125.66.2.245:82/)—“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4 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现场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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